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布局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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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用地支撑。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作用,研究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确保工业用地总规模,先期将制造业基础好、集中连片、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园区划入线内管理,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积极加快土地整备,拓展产业用地来源,加大对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大力推动产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安全标准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传统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提高城市更新中旧厂房“工改工”比例。促进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二次开发,鼓励从单一工业用途向特色园区和创新型产业功能混合开发转型,适当提高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核心功能建筑的容积率。同时,加快国土、规划业务融合,减少审批环节,避免重复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管理重心下移,对花都、从化、增城、番禺、黄埔、白云等六区,工业项目用地方案获批后公开出让方案由区政府审批。

鼓励和引导种子期、初创期型企业优先采取租赁、购买的方式解决生产及配套用房,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中心城区旧厂房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为契机,建设一批都市创新型企业集聚区、制造业总部集聚区和生产服务业功能区。

(四)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实施“金融+先进制造”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广州市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目录》中确立的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制造业企业特点的产品和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到全国股转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贷款和租赁资产开展证券化试点。探索开发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构建符合我市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给予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完善政策性担保再担保平台,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融资中心,降低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难题。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统一登记平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业务等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宣传先进制造业是立市之本、兴市之器、强市之基,提高全社会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认识,营造各方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弘扬精益、崇实、励新、开放的工业精神,凝练制造文明的精髓,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时代精神。大力推广企业专注制造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弘扬创新创业、勇立潮头的企业家精神和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的“工匠精神”,形成示范效应。

继续实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市区联动协作机制。制定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落实“一对一”帮扶联系人,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跟踪服务。加大对高成长中小企业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

广州市“一核三翼多点支撑”先进制造业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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