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布局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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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

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制造”工程,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应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企业产品和包装强制回收,推行废弃物源头减量化。到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8%。

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推动30个以上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中供热、共同治污、资源循环利用、共用基础设施、产业补链等循环化改造,发展绿色园区。到2020年,建设10个有代表性和不同发展特色的循环经济园区,建成一批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

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在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推进产品认定,促进再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3.积极稳妥淘汰落后过剩产能。

分类处置“僵尸企业”。重点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出台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实施方案,优先兼并重组,积极稳妥做好出清工作。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稳妥推进非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淘汰印染行业等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对能耗超过现有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的,同时实行惩罚性电价、水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五小场所”的清理整治,坚决淘汰严重污染环境、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落后产能。

严禁新增低端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以及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指标要求,杜绝低端产能项目上马。优化全市民用爆炸品、农药、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高风险行业布局,原则上不再新增生产、储存企业和项目。

(六)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增强市场机制内生动力,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培育大型骨干企业。

建立滚动拟培育企业名录库,积极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重点推进民营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骨干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以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各类资本交叉持股或合作投资,共同做大做强。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到2020年末,主营业务年收入超3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100家,主营业务年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达40家。

2.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小升规”行动,建立产值500-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库。支持中小企业聚焦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专注发展核心业务,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夺取细分行业的“单项冠军”。以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集中政策资源,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潜力大、主导产业突出的高成长型企业,争取“十三五”期间省级高成长中小企业达1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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