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策划和组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和产业特点,基于质量品牌发展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和领域,系统策划部署质量品牌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实施过程的控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二)强化部门合力作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的合力作用,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推动产业质量升级。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把宣传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重点活动策划宣传方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组织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配合开展全国性的宣传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3月)。分解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全年质量品牌工作,并于4月1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推进阶段(4-12月)。落实工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各项任务,按季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报送统计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及证明材料,6月底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
(三)总结阶段(11月)。系统总结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于11月底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