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完善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标准,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充实壮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队伍,示范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用地支持。打造行业十强品牌龙头企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龙头企业的市场影响力。指导各地总结推广一批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典型案例。研究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购经理指数,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13.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坚持把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扎实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试点,梳理典型经验做法,研究明确政策改进措施,推进解决制度障碍,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指导各地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促进构建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质行动,引导上下游企业横向联合纵向合作、向园区聚集,打造一批经营主体融合联动、一二三产业布局合理、带农增收成效显著的示范基地,发展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园。
14.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平等自愿、互利共赢,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农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鼓励双方、多方或全体协商达成契约约定,打造更加紧密、更加稳定的新型组织联盟。认真总结地方实践探索,明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研究制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观摩交流和专题培训,编印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认定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5.推进“一村一品”创新提升发展。加快专业示范村镇建设,继续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示范带动更多各具特色的专业村镇发展。加强专业村镇品牌培育,创新宣传推介形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引导专业村镇发展新兴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产业融合,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大力推动村企对接,帮助专业村镇拓宽产品市场空间、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示范村镇带头人培训,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指导各地继续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总结推广一村一品扶贫开发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16.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快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强化调查研究,掌握各地托管服务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省对本省托管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模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
17.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鼓励开展多层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创建,培育一批骨干力量,示范引领托管服务发展。根据托管服务特点和各地实际,研究托管服务示范组织服务标准。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培育托管服务组织的有效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8.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指导方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总结推广浙江海盐县、安徽庐江县、青岛胶州市等地制定社会化服务相关规范的做法经验,指导有工作基础的地区研究制定社会化服务业服务规程指引,促进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