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5.完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研究完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意见。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种植,解决地块细碎化等问题。总结各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经验,加大对基层创新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抓紧研究制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
6.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国家庭农场动态名录和信息数据库。鼓励各地通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培育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经营管理好、生产效益好的示范家庭农场。继续开展家庭农场全面统计和生产经营情况典型监测,发布年度发展报告。制定家庭农场财务收支记录示范文本,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
7.加大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强化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扶持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稳定流转土地、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经营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农业新技术应用、“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的财政、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
8.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九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指导合作社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办社、依规建社。鼓励地方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保持示范社队伍典型性和代表性。督促地方开展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鼓励依法注销违法经营的合作社。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借农民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9.支持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申办“三品一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开展直供直销,发展“农社对接”。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强化品牌建设,扩大产品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合作社推进电子商务建设,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10.鼓励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适应农民发展联合合作的需求,指导各地大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依法组建联合社和联合会。支持合作社深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业务于一体的综合社。配合银监会稳步扩大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基础上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合作社内部互助保险试点。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引导贫困户以所得扶贫资金出资入股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实现产业脱贫。
11.加大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好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大农民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扎实做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工作,把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作为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重点,并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推动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并平均量化到全体成员。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提高市场意识和综合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办社,引导高校毕业生、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