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和政府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制造业人才发展工作整体合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着力做好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制造业人才发展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在制造业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制订和实施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时要做好与本指南的协调对接。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制造业人才培养投入力度,落实好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在实施相关重大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本指南重点人才工程有关项目经费纳入现有相关项目和计划统筹考虑。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培养。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等统筹力度,支持制造业人才教育培训。鼓励制造业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制造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制造业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完善监管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广泛宣传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企业家等的突出成就。加大对制造业优秀人才的表彰和奖励力度,每两年表彰一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一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积极培育中国特色制造文化。
(四)抓好指南实施
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指南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抓好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工程的落实工作,共同推进指南实施。加强指南实施的统筹协调,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强化地方政府在指南实施中的重要责任。加强对指南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指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指南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