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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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1.新增配套污水管网

(1)建设任务。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强化黑臭水体沿岸的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其中,设市城市6.62万公里,县城2.92万公里,建制镇3.05万公里。全部建成后,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均覆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大幅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2)技术要求。除干旱地区外,新建污水管网要采取分流制系统,污水管网收集能力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相匹配。污水管网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严格做好闭水实验,防止检查井、接口渗漏等问题。

2.强化老旧管网改造

(1)建设任务。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污泥淤积、超载等保证过流能力,改善因管网破损造成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进入而影响排水、治污效能发挥,避免污水渗漏导致管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等,确保收集的污水水质、水量稳定。

“十三五”期间,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77万公里,其中,设市城市1.58万公里,县城0.73万公里,建制镇0.46万公里。

(2)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以管网的截流、输送污水效能为评价标准,改造后的污水管网要不破损、不漏水,排水顺畅

3.加强合流制管网改造

(1)建设任务。除干旱地区外,应当按照本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加快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要加快建设截流、调蓄等设施。

“十三五”期间,改造合流制管网2.87万公里,其中,设市城市1.70万公里,县城1.17万公里,完成后将促进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及雨水的资源化利用。

(2)技术要求。应结合降雨量情况及建成区管网现状,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原有雨污合流管网在清淤、疏通后可作为雨水管,并新建污水管道。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应通过建设调蓄设施、增大截流倍数等措施,预防雨污合流引起的溢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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