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重点工程建设
以实施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一、消防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改善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条件。通过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以及“三合一”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消防设施。规范居民小区停车区域,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清除障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拆除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等。
二、消防站及指挥中心建设。“十三五”时期,全省新建消防指挥中心2个,改造消防指挥中心1个。按照“5分钟消防”原则,新建公安现役消防站27个,改建消防站3个,其中普通消防站18个、特勤站6个、战勤保障站1个、小型消防站5个。
三、消防水源建设。健全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市政消火栓4917个,市政消火栓与城市市政道路同步施工建设。强化大型工业园区和石化功能区水源供给,完成洋浦、东方、澄迈石化工业园区企业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
四、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加强装备日常维护管理,健全装备管理制度,实现装备管理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2020年年底前,新购置各类消防车227辆,更新换代122辆,其中多剂联用消防车、高层供水车、大跨度举高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等高精尖车辆114辆,其他常规消防车235辆,购置器材装备156959件(套),满足石化、高层、城市大型综合体和台风等特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需求。
五、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完善琼西(洋浦)片区石油化工类灭火救援训练基地和琼北(海口)片区业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完成省级消防综合实战化训练基地、琼东(琼海)片区水域类抢险救灾训练基地和琼南(三亚)片区商住类灭火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启动三沙市木兰头训练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工作。
六、消防战勤保障建设。完善战勤保障体系,满足重大灭火应急救援任务需求。“十三五”时期,购置后援类车45辆、大型机械工程车26辆、各类灭火药剂1690吨。建成琼东片区和琼西片区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七、“智慧消防”建设。建设智能化火灾防控系统。“十三五”时期,建成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系统、社会消防管理系统、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公共消防资源远程监控系统、消防质量诚信平台和全省统一的消防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和消防移动警务应用支撑平台。升级改造指挥中心及建设容灾备份中心。2020年年底前,完成博鳌安保指挥中心一期、二期项目,三沙市消防指挥中心和全省各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全省各级指挥中心实现消防部队内部、跨警种、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建成全省大集中接处警指挥调度模式和省级容灾备份中心。升级扩容基础信息网络。“十三五”时期,升级3G通信网至4G通信网,指挥调度网延伸至非现役消防队,扩容指挥调度网和消防卫星网。开通119报警和调度备用线路,依托公安机关建成PDT数字集群系统,完成消防基础通信网络扩容。2020年年底前,各市县配备配齐通信指挥车、卫星移动站、海事卫星图传设备、短波电台、公网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装备。
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国重点镇和其他建制镇3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2018年年底前,符合标准的大型发电厂、核设施单位、民用机场、主要港口、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大型企业依法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新建的大型企业应同步建设专职消防队;2020年年底前,全省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80名、消防文员220名,加快志愿消防队建设,确保2020年农村消防力量全覆盖。
九、消防专业化队伍建设。公安现役消防队伍建设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石化、建筑坍塌、高铁、交通事故、水域、山岳9类专业队伍,建立消防空勤力量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依托海南炼化建成90人石化攻坚专业队,依托海南核电厂组建核应急救援队伍。
十、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组织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调研,成立水上应急救援联合协调机构,建成海口、东方、三沙3支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十一、消防宣传“七进”工程。“十三五”时期,各市县按要求创建消防宣传“七进”示范点,每个市县至少建成1个社区消防安全体验场馆和设立1家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地级市配置多功能移动消防宣传车,其他市县配置消防宣传专用车。消防宣传“七进”普及率达到100%。
十二、推进消防制度体系建设。2016年,制定出台《海南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海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2017年,出台《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海南省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编制《海南省旅业式出租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018年,制定《海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019年,启动《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