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管和服务能力仍需加强。
特种设备监管和服务能力存在明显不足。从主观上来说,各级监察机构和相关技术机构对特种设备节能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从客观上来说,一方面安全工作压力大,各地难以在节能环保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特种设备节能环保工作具有自身特点,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队伍来说,具有一定的工作难度,需要补齐人员和能力短板。信息化建设滞后,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的相关数据尚未有效整合,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在质检系统内部,标准、计量、法规、质量、执法等部门的配合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节能服务机构鼓励培育不够,节能服务发展滞后,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法规标准,实施科学监管,倡导节约文化,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协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原则。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需要使用单位、制造企业、中介机构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使用单位是节能的主体,要加强节能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依法履行节能责任;制造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和开发先进节能技术,提高产品能效水平;中介机构要发挥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为使用单位和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依法管理与激励并重原则。从供应侧改革着手,加强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定期能效测试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发布高耗能特种设备高效产品推广目录,辅以政策支持,从源头提高高耗能设备能效水平。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推进高耗能低效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整体能效水平。
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原则。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特种设备的管理首先要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和对高质量生存环境需求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国家安全节能环保各相关方作用,发挥各部门管理优势,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安全为基、节能为标、环保为果,安全监察、节能监管、环保监测三位一体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体系。
(三)目标。
到202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具体为:
——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电梯、换热压力容器节能工作有效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法规标准体系,科学调整锅炉能效指标,促进锅炉的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提高锅炉整体能效水平,初步建立电梯、典型换热压力容器能效评价方法和指标。
——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全力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使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形成4000万吨标准煤/年的节能能力,大幅降低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