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大战略”
发挥高速公路支撑引领作用的实施意见
发改基础[2016]28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下简称“三大战略”),科学合理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发挥高速公路基础支撑和先导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到2015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2.4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高速公路已覆盖97.6%的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对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便捷流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支撑“三大战略”的要求相比,我国高速公路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促进陆海双向、区域协调发展的部分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仍存在未完全高效贯通路段,部分省际通道推进缓慢,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在国内经济增长空间转移和对外全方位开放的部分重点实施地区,高速公路对港口、口岸、机场等重要节点的集疏运服务能力仍需增强;三是主要城市群高速公路网络功能结构有待优化,互联互通水平不高,部分进出重要节点城市的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不畅。
科学合理有序推动高速公路建设,是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撑“三大战略”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也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对于构建陆海双向对外开放走廊,改善区域经济纵深发展条件,增强主要城市群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东中西协调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