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提升农业企业持续竞争力
(一)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
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总部在本市聚集。扶持一批从事种业、农产品流通、休闲农业以及粮油、果品、蔬菜、动物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异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建一批农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单位。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到2020年全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多。
(二)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国际合作水平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深圳市毗邻港澳、开放水平高等优势,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机遇,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加快境外农业基地、农业并购项目、农业资源合作开发以及农业对外推介、技术合作和培训项目。积极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积极引入跨国农业巨头公司、国内著名农业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和国际交易商务中心。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科技和优质种质资源,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
(三)支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加大对农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以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国家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领域培育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领军型企业。
(四)鼓励农业创新创业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农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
充分利用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休闲农业园区资源要素,促进农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