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利用周边地区农业资源。结合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口帮扶布局和精准扶贫等工作,加强农产品异地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流通业建设,增强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辐射带动能力,突破农业土地资源结构性制约。
(三)集聚农业资金要素
加大农业资金要素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创新金融工具,鼓励股权投资,增加金融业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四)集聚农业创新要素
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扶持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加强公益性技术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农业科研单位,筛选一批具有优势的关键技术进行多主体强强联合攻关,促进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和产品研发。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长期协作。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推广力度。
(五)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
促进农产品供给向绿色精品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供给,扩大安全有效和中高端的农产品供给。增强农产品供给结构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
(六)促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全面推行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倡导绿色交易。加强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控制标准,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机制,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
通过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和提高技术门槛,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流通、精深加工和生物育种、农用生物制品、生态创意农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
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予适当扶持,支持品牌化营销。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
第三节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推进农业功能拓展
围绕“服务、生态、优质、科技、富民、传承”六大功能,依靠农业高新技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让农业进城市,提升农业全方位服务城市的能力。探索研究适合地下空间、阳台屋顶和写字楼需求的农业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绿化功能,服务城市和谐发展。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展示和交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合作交流,鼓励兴办农业科技博览会、新品种新技术现场展示会等农业展示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