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要完善保障措施,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法监管、积极示范引导,保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顺利推行。
《方案》指出,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把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方案》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