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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
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 专项规划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从保护城市地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的专项规划,是文物管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规划
伴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面临着旧城区改造与新城区建设两大基本任务,这一时期城市建设的重心己开始由中心城区转向边缘和外围地区,在其外围衍生了众多的新城区。
中商情报认为,改造或更新旧城不只是解决其"衰退"问题,而应当与整个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紧密结合,与新城建设密切联系,形成综合互济的城市整体 空间布局。建设新城不仅有利于改变摊大饼式蔓延的城市形态结构,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发展模式,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而且可以缓解旧城 过度饱和的容量,抑止旧城的拥挤与膨胀,切实保护旧城的历史文化风貌和改善城市整体的生态环境。所以,根据城市发展的现状与潜力,应逐步加大旧城改造的力 度,并有计划地进行新城建设,为旧城改造创设人口、产业等功能性迁移的外部条件,做到"新老结合、以新补旧",不断推进新旧城区的联动发展。